※ 引述《zipper0 (zipper)》之銘言:
: 月初與男朋友合買一房,登記女生的名下
聽不太懂你的意思,你們是已經辦登記過戶登記了嗎?
應該不是吧?通常沒那麼快.....
如果你買的不是預售屋..
我想你已經繳完兩期頭期款的意思應該是已經付了簽約款+用印款是嗎!?
如果不是的話,就不用往下看了....
如果是的話,問問看代書報稅了沒~
如果已經報稅了,買方想改登記的名字就會損失一點點錢(印花稅)
如果還沒報稅,那麼就不會有稅的困擾
: 目前已經繳完兩期頭期款,銀行正在核貸中。
如果你們合約上沒有註明買方指定登記名義人或是特殊條款的話
合約的問題也沒困擾
: 討論後,想把房子改登記在男生名下,不知道可以改嗎?
貸款的部分要問銀行,通常也沒困擾
因為你們原本應該是男女雙方都是借款人對吧?
: 會有啥費用需要繳呢?
: 謝謝~
最後給你重點整理
1.是否要多繳稅? 問代書
2.賣方是否有意見? 問仲介 (有時候賣方趕時間會不爽)
3.合約是否有不妥? 問代書 (是否有違約的疑慮)
4.貸款是否有問題? 問銀行
除此之外不太會有大問題
不過還是建議你們仔細考慮......
婚前共買財產建議還是照出資比例登記所有權比例比較恰當
強烈建議
因為不管將來是因為什麼理由(感情 現實 避稅 交易 贈與小孩等等)
照出資比例登記所有權比例都比較可以避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