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法有據
直接退全額
不給退就告他
只能退六成根本不合理
不要被黃鬼屋給騙了
※ 引述《chenlytw (∵Jimmy∞Chen∴)》之銘言:
: as title
: 買來的防潮箱發現尺寸太小了!
: 所以想要退貨
: 但看到網路說如果拆封只能退六成
: 沒有辦法全額退貨嗎
: 或者該怎麼辦..謝謝
消費者保護法 第 19 條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
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
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
為解除。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