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知道自己很愚蠢,不過還是想來問看看如果真是詐騙那我能怎麼處理。
簡單來說,所以錢都是當面交付的,沒有經由匯款,是否可成立詐騙案件?
因為案件人是在ptt上認識的,在清明前夕說他錢包掉了,然後家中鑰匙是感應的也在皮
包內一併遺失。
他說能借的親友不是在外縣市就是國外出差,所以我借他1000請鎖匠開門回家。
但因為他朋友要過幾天才能回國救助他,所以清明前我陸續借了他共6000。
他跟我要帳戶,說他請他哥哥(4/5)從新加坡匯56000給我,50000是他個人要使用的。
因為他各種證件卡片都尚未補辦完成。
後來我跟他說我沒收到他哥的匯款(到現在),他才說5萬是他幫我買股票,獲利給我叫
我給他稅金就好,後面又說他贈予股票給我,一樣給他稅金獲利屬於我。
即便我未同意,他就說他帳已經做好了/所以沒辦法取消等等趕鴨子上架,所以後續我又
給他5000,而且還欠他部分稅金,因為我真的沒錢了。
問他能不能把6000扣掉稅金給我,原本說我給他最後稅金他要領現給我,後來又改口說要
看他哥調查款項之後。
後來在網路上有看到他的電話(0903***368)跟大名(鄭*文)
有人告知他是詐欺慣犯,但詐欺犯不是應該會換電話號碼?怎麼會用同一支號碼犯案?
目前我的疑問是我只知道這個人的姓名、電話跟line,而且所有金額都是給他現金的情況
下,可以成立詐騙嗎?
他之前說獲利部分會在明天入我帳戶(所以明天就知道是不是被詐騙了),至於他之前說
的贈予股票,我也還沒有看到,簡單來說就是我什麼都沒收到,但是已經付出11000了。
如果明天確認是假的,可以成立詐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