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三人責任險 其實小弟自己也有保
大概了解個大概 大概就是我與別人發生車禍
對方的財損以及人傷費用可以報給保險公司處理
但我有個問題
第三人保費一年也頂多兩千多而已
假如在被保險期間出了意外 保險公司理賠對方ex:100萬好了
這樣保險公司就虧了近一百萬了不是嗎?
還是說保險公司會去跟對方討?不過不對阿
假如今天是我開車從後方追撞前方 我被判100%肇責
跟對方討錢也沒道理吧?
突然會問這問題是看了mobile一篇文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86&t=3281885
原文車主於高速公路追撞前方保時捷 初估80萬
假如今天我是那位肇事車主 若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財損100萬好了
保險公司就會直接幫我賠給對方80萬沒錯吧?
因為是追撞也不可能跟被撞車主討那筆錢
一年保費才兩千多 保個十年也才花兩萬 就算一年撞一次
保費隔年調漲
撞一次就幾十萬幾百萬 這樣保險公司會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