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小弟昨天走的路線,被開單的地方是那個點點。
當時我從通河街轉到延平北路的待轉區等著要左轉上百齡橋,我看周邊沒有二段式左轉的
牌子、路窄(雙向雙線道)、前面有另一台機車也在左轉,我就認定這裡不用二段式。可是
左轉之後警察就把我攔下來,說我沒有二段式左轉。當下我很錯愕,收到人生第一張罰單
,拿的不明不白的。事後我又照原路線繞一圈,發現根本沒有牌子啊!回家後再用街景找
了我當時待轉的位置。
???????
它在我的正頭頂上!
在那裡待轉的人哪可能看得到?!!!
當然是直視前方的紅綠燈啊!!!
現在被罰整個超火,可是罰單又遺失了不知道如何申訴。
附上規定
一、 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車道:當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時,機
車騎士應該兩段式左轉。
二、 注意路口設有兩段式左轉:看到設有機車兩段式左轉之標誌,此時應將機車騎乘至
待轉區等候,以兩段式左轉。
三、 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於慢車道的機車,左
右轉時應以兩段式左右轉。
在台北市我還沒看過雙線道的內側有禁止機車的…
當然,我被罰的延平北路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