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可以幫我解釋這條文嗎?

作者: tea304 (茶山零世(代PO者請站))   2016-07-24 21:12:14
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請問如果王小明當了兩年理事長,
然後第三年是方大華擔任,
那第四年王小明可以參選嗎?
假設可以,那王小明可以當幾年?
謝謝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6-07-24 21:23:00
當幾年都行阿 一任是一年的話 一次最多兩年 看你要幾次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7-24 21:26:00
中斷後可再次參選12 45 78 只要選得上的話
作者: tea304 (茶山零世(代PO者請站))   2016-07-24 21:27:00
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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