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三級二審」制,其中「三級」係指行政法院由上而下分為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二審」則指所有行政訴訟事件均經二審終結,第一審為事實審,第二審為法律審。以行政法院受理的事件區分,簡易訴訟程序事件及交通裁決事件的第一審為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第二審(終審)為高等行政法院;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的第一審為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終審)則為最高行政法院。
http://i.imgur.com/DusKChy.png上面有說阿 第一二行三級普通簡易就二審而已 除非有些特例才上訴到最高法院三審不是...三級和二審是不同東西阿 上面有說三級分成最高行政法院 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二審是審兩次 第一審為事實審,第二審為法律審事實審類似像確認你有沒有犯罪法律審類似審看初審使用的法條有沒有錯誤之類記得國中教的是這樣吧雖然之前記得是三級三審三級只是分級而已 三個不同的審查單位二審 三審 只是看審幾次 兩個不一樣所以沒有什麼例外的才會到三級?一般來說都是二審就終結上面推文也有說阿....圖裡面也有....以行政法院受理的事件區分,簡易訴訟程序事件及交通裁決事件的第一審為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第二審(終審)為高等行政法院;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的第一審為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終審)則為最高行政法院。不是什麼案件都需要到高等法院 最高法院去上面那張圖就有了大概是 像一些交通違規什麼的 可能就從地方法院開始就好一些重大事件可能就從高等法院開始審但是整個體制來說還是有三個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