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第一次在這裡PO
不知道這樣問這種問題可不可以
有違反小弟會刪掉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跟某同事在討論某一個新聞事件。之後就開始互相跳針了。
新聞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16/756756.htm?from=fb_et_news
10:16 A先生 為啥覺得法官蠻合理的阿XD
10:17 A先生 陸戰隊最好不會點功夫XD 雖然小偷該死但是也可能過於暴力倒置死亡
10:18 旁觀者 有可能阿
10:21 A先生 XD 對阿 然後下面一堆人回說恐龍法官
10:22 A先生 我覺得很神奇XD
10:25 旁觀者 我也覺得是有可能不會戰技XD
10:25 旁觀者 那法官沒當過兵吧
10:26 A先生 可是就算不會還是有可能導致過於大力 導致死亡的可能性
10:26 A先生 所以如果往過當防衛偵辦也沒什麼問題
10:27 旁觀者 問題是 根用不用戰技有關係嗎?
10:27 旁觀者 這對任何人都可能啊
10:27 A先生 恩
10:27 旁觀者 沒用戰技就可以判比較輕?
有用就要判重點?
10:27 旁觀者 為什麼法官要執意認為他用戰技
10:27 A先生 戰技其實不是重點XD
10:27 A先生
10:27 旁觀者 對阿
10:27 A先生 可能認為陸戰隊都很暴力吧
10:27 A先生 刻板映像
10:28 旁觀者 因為有戰技表示他更有能力殺死人 =>所以他是故意殺人
10:29 A先生 可能是
10:49 B先生 但我覺得致死也不能判刑耶
10:49 B先生 不然就是緩型
10:49 B先生 啊怎麼不說不偷東西就好
10:50 B先生 他老婆懷孕
10:50 B先生 多少會更緊張吧
10:50 B先生 我是支持不判刑
10:50 B先生 但不判刑的前提是確定小偷是真的有犯罪行為
10:51 B先生 小偷都會偷東西了 不排除會危及我們的安危吧
10:51 A先生 那你覺得 過失殺人要判刑嗎?
10:52 B先生 要
10:52 A先生 我是覺得 小偷犯罪可以防衛,但是他防衛把它弄死就算過失殺人
10:52 B先生 但是他不面對危險啊
10:53 B先生 對方明顯有犯罪行為 不太算過失殺人
10:53 B先生 防衛的前提
10:53 B先生 你應該真的沒遇過壞人
10:53 B先生 你認為壓制他了
10:53 A先生 但是還是算過失殺人,因為防衛並沒代表可以殺人
10:53 B先生 但犯人怕被抓 今天都偷東西了 他在犯罪根本沒差
10:54 A先生 有差 偷東西跟傷害罪是分開判的
10:54 B先生 國外是有人進入你的家園 都有權力開槍
10:54 A先生 這裡是台灣XD
10:54 B先生 所以我覺得不合裡啊
10:54 B先生 甚麼事都要講 情理法
10:54 B先生 情擺第一
10:55 B先生 才會一堆犯罪
10:55 A先生
10:55 B先生 路上一堆三寶
10:55 A先生 三寶天堂
10:55 A先生 不過還是可以往防衛過當偵辦,至於怎麼判我就沒意見了
10:56 B先生 除非有確實證明犯人已經完全無還手之力 還把犯人至於死地
10:56 B先生 不然他被判型也太衰
10:57 B先生 人就這樣剛好死了
10:57 A先生 p
10:57 A先生 恩
10:57 A先生 不過當時很難還原
10:57 B先生 如果你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一個違規的老人
10:57 A先生 家裡沒攝影機
10:57 A先生 嫌犯死了
10:57 B先生 原本就半隻腳近關才
10:57 A先生
10:57 B先生 一碰到跌倒就死
10:57 B先生 也過失殺人
10:57 A先生 恩
10:57 B先生 這樣不是很衰
10:58 A先生 很衰但是還是過失殺人
10:58 B先生 ....
10:58 B先生 你跟我這方面理念完全不同
10:58 A先生 恩
10:58 B先生 等你遇過應該就會懂了
10:58 A先生 我也覺得XD
10:59 B先生 之前就是有人撞死一個穿越馬路從安全島下來的老人
10:59 B先生 被判刑
10:59 B先生 那事件吵很兇
11:00 A先生 那你覺得法跟情 你比較傾向於情
11:00 A先生 我比較傾向於法
11:00 B先生 ..........
11:00 B先生 是你頃向於情吧
11:00 A先生 你就是用情感去判斷XD
11:00 B先生 我是請向於法.....
11:00 B先生 你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11:00 A先生 你哪有XD 撞到人家死了 你就說不該判罪
11:01 B先生 不該啊.........
11:01 A先生 你才跳針吧
11:01 A先生 為啥不該 就是過失殺人阿
11:01 B先生 那個只判賠錢 緩刑
11:01 A先生 你認為他很衰
11:01 B先生 不是過失殺人
11:01 A先生 所以不該判阿
11:01 B先生 是看那人可連賠錢
11:01 B先生 你再跳針甚麼........
11:01 B先生 奇他人要不要出來主持公道
11:02 A先生 你自己沒講清楚 跳針
11:02 A先生 不跟你討論了 沒意義XD
11:02 B先生 真的... 你完全搞不清楚= =
11:03 A先生 我也搞不清楚你再說卡
11:03 A先生 啥
11:03 B先生 真的XD 虧我說這麼多
11:04 B先生 結論就是我認為陸戰隊不該判刑
11:04 A先生 你哪有說很多,明明只講你想講的
原本就半隻腳近關才,也過失殺人,這樣不是很衰,之前就是有人撞死一個穿越馬路從安
全島下來的老人。
我得出你覺得很衰 就不該判刑,有什麼問題嗎?
11:05 A先生 然後就跳針說人不清楚
11:05 A先生 是你跳針吧
11:05 B先生 給其他人看吧
11:05 B先生 反正我覺得是你跳針
11:05 A先生
11:05 A先生 我也覺得你跳針
11:05 B先生 你那種觀念是重情不重法
11:06 A先生
11:06 B先生 最後你竟然說你是重法不重情
11:06 B先生 我也是醉了
11:06 A先生 過失殺人就是過失殺人 XD
11:06 A先生 有啥重情阿
11:06 B先生 正當防衛啊
11:06 A先生 我才醉了
11:06 B先生 為何是過失
11:07 A先生 我說阿婆事件
11:07 A先生 你又跳回打小偷了
11:08 B先生 你前面小偷的觀念就是重情不重法啊
11:08 B先生 這也叫跳針?
11:08 B先生 事你的主張前後不一至才跳針吧
11:08 A先生 是在沒有殺人故意下,因疏忽、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或規則、或粗心大意而
引致他人死亡。雖然此罪行在法律上的名稱為「過失致死」,但「過失殺人」一詞亦常被
使用
11:08 A先生 算了拉 END 不討論摟~
11:08 B先生 算了 等判決出來再看
11:08 旁觀者 冷靜冷靜
11:08 A先生 沒交集
11:09 A先生 每次跟你討論都沒交集
11:09 B先生 真的 觀念有差
XD 各位看官 請問誰比較跳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