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剛剛line我
說她在外面的攤販買肉時,她明明是拿1000給對方
對方卻當成500來找
我媽跟對方說她是給1000,但對方說他口袋只有500,沒有1000
我們都知道當時給1000鈔票時應該要用嘴提醒對方這是1000
我媽平常都會這樣,偏偏這次忘了動口,攤販就把1000當成500來找
我們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不過我想請問的是,這種情形,當下有辦法請警察來嗎?
是不是因為攤販沒監視器,所以也無法蒐證…警察來也沒用?
是不是我們甚至不能上地方社團臉書告訴大家哪一個攤販要小心?
因為沒證據,可能會被告妨礙名譽…對嗎?
也就是說,這件事除了認賠之外,我們是不是什麼也都不能做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