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yjop2012 (å¿…è¦çš„暱稱)
2016-10-16 06:20:30手機排版請見諒
我是大四生,因為課很少想說找個打工打發時間順便賺點錢
現在是某量販店收銀員
因為各種原因導致我覺得這份打工令我很不愉快,只要想到要上班就覺得很煩躁
(之前打過的其他工比現在累的也有但都沒這樣過)
星期四因為真的臨時有很重要的事
是學校申請東西的最後一天,但我交的資料影本太模糊導致我必須趕回家拿正本
(我是到外縣市讀書的)
要是沒申請到是三 四萬的損失所以不得不請假
但打電話過去話都還沒說完就被說今天一定要到班,不然自己跟課長講
之後課長手機打了快兩個小時都沒接,沒辦法只好傳簡訊,順便說了要離職
禮拜四當晚就沒去上班
後來課長回簡訊叫我把剩下的班上完再走(剩一個禮拜左右)
但我原本是打算禮拜四當晚開始就不去了,因為週五週六剛好休假,也很不想之後去上班
還要看人家臉色
禮拜天有晚上的班,很想直接不去
有以下問題,希望有版友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有爬文過了
1.勞基法只說三個月以上要提早十天告知
沒說未滿三個月的情況,所以是可以告知後直接離職嗎?
2.當初進去時有寫合約,雖然勞基法說沒寫離職書照樣離職成立,但我還是擔心不寫就離
開會不會造成什麼影響
3.用簡訊告知離職時沒明確說是要馬上離職,後來也沒明確回應是否會上完剩下的班,這
樣禮拜天的班直接不去沒問題嗎?
4.薪水是每月5號發,那離職後是過幾天就可以領到還是要等到下個月5號呢?
5.如果直接禮拜天就不去會對我之後的求職造成影響嗎?因為想說只是做不到一個月的工
讀,只要履歷表不寫未來的雇主也不會知道吧…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6-10-16 07:28:00可以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6-10-16 07:46:00
你簡訊保存,公司的東西記得不要帶走,其他沒什麼問題
作者:
cpper (韓立)
2016-10-16 10:40:00現在學生的責任感讓人大開眼界
作者:
iamshiao (CircleHsiao)
2016-10-16 10:50:00可以,也不會有什麼影響,但我會上完
作者:
sakuchan (sakuchan)
2016-10-16 10:51:00123. 當面講離職比較合適 當天要不要做看課長和你意願囉4. 通常是下月發薪日 5.同公司可能會 以後遇到可能會
作者:
asdeven (å°å¤©)
2016-10-16 13:20:00三個月內都可以阿 印象中勞基法這樣寫
作者:
nadoka (å°é‚£ 娜豆å¡)
2016-10-16 13:35:00合法,他們講什麼都不用理5.頂多進入該集團黑名單而已 你不講誰知道XD除非你未來要進FBI還是什麼的...不然應該是沒人會去查
作者:
jatj 2016-10-16 15:09:00有些人真的讓人傻眼
可以直接離職,小小工讀生兩個月後根本連你名字都記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