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機車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作者: Kspower (Tokyo)   2016-10-29 19:08:27
請問有板友有被開個這個交通罰單嗎?
今天騎機車被開罰單時,最近的行人至少也距離兩公尺以上
不過警察說不行也只能聽他說的
看他單子上開的是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項: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請問騎機車者適用這個法條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章(第12-68條)都是在講汽車,不知道機車也適用於這章?
不知道有法律專長的版友能否告知一下
不知道有這個規定被罰okay,只是覺得警察似乎用了一條比較重的條文。謝謝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6-10-29 19:12:00
本來就該罰 只是台灣都輕放 2M太近了
作者: QQ101   2016-10-29 19:13:00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10-29 19:17:00
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
作者: Kspower (Tokyo)   2016-10-29 19:31:00
二樓的連結警察有提到:只要行人沒有停,車子就要停。我那時候有看到最近的行人已經停下來了
作者: xd4gsd4r ( J )   2016-10-29 20:23:00
三樓解答了你第一個問題 條文上你是稱作機車的汽車你的駕照也是汽車駕駛執照 種類才是普通重型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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