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跟朋友同時去看了戒菸門診,指名拿了戒必適。
但我心裡有個疑問,是這樣的。。。
醫師問診完以後,我看他key在電腦內的藥的數量是一週的份量,
也就是早晚各一顆共14顆。
但是他建議我跟我朋友只要先share一份,每天早上吃半顆,試試看狀況。
我朋友的藥單也是跟我開一樣的,不過他沒有拿到藥,只share我的那一份。
所以我的疑問是:
醫師可以這樣開藥的嗎?
我們都付了戒菸門診的費用,可是只有拿到一份藥,怎麼覺得好像藥被醫院幹走了?
雖然我不是很計較藥拿了多少,不過,總覺得醫師好像做了什麼不太對的事情??
可以協助解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