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女友把PTT帳密給我代為發文被檢舉

作者: nevil7851 (米尼翹屁星人)   2016-11-15 22:51:33
大家好 這幾天因為某人長期在forsale發徵舊女鞋
且條件越臭越舊越好最近沒穿過的還不要
我女友不經意在下方推文說有舊鞋
有其他熱心版友來信要我們注意此人
後來此人連寄三封信來問不是有鞋嗎 到底有沒有 等等信件
而女友想說不理他就算了
結果此人在他的徵求文中公開指我女友惡意亂推文 說我女友是黑名單
我向檢舉版檢舉 請問這個到檢舉版檢舉他有用嗎?
另外
因為我女友不太會操作電腦PTT
因此檢舉人由我代發文
而在提出證據文時 必須由我女友信箱直接轉發至檢舉版當證據
所以我女友給我帳密幫她進入信箱代轉 用我的電腦網路上線
結果又被此人檢舉我同IP具有多重註冊帳號
請問這點需要我自己提出證明我們是不同人註冊 還是站方會自己調查?
針對被他誣告檢舉多重帳號 如果不是事實 我能反檢舉他哪一條嗎?
看條文並無針對這種與事實不符亂檢舉的條文規定
以上 希望有熟悉版務的版友能解答
作者: holishing   2016-11-15 22:57:00
Violation板不管各板板務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6-11-15 22:58:00
網友說亂推文、黑名單~是沒有意義的!~ 版主才有權...誰用誰的帳號~是沒犯版規!~但你用他人犯版規~就是有錯~
作者: nevil7851 (米尼翹屁星人)   2016-11-15 23:01:00
他又把這篇轉去檢舉版了 很無言的一個人 反正要頂多我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6-11-15 23:01:00
^^^^^^^^^^重點!!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6-11-15 23:02:00
初步判斷....檢舉無效 因程序錯誤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6-11-15 23:03:00
你就別理它了......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6-11-15 23:03:00
有關多ID是否為同一人持有問題 正確程序應是向發生地之板主檢舉 再由板主向小組長逐層往上報至帳號部查核到這步才需要去向帳號部解釋
作者: holishing   2016-11-15 23:05:00
麻煩去站務板發文前至少把進板畫面和公告都看清楚…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1-15 23:05:00
你已自承帳號共用.程序上他應該跟本板板主檢舉你.而
作者: nevil7851 (米尼翹屁星人)   2016-11-15 23:05:00
抱歉插到推文 net大是說我用他人犯版規有錯是什麼意思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6-11-15 23:06:00
應該說是站規 站規是禁止帳號給他人使用的 也包含共用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1-15 23:07:00
帳號不能共用.你連標題都自承共用.已違規了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6-11-15 23:07:00
用他人帳號「犯版規」...重點是後面!~ 你犯啥版規?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6-11-15 23:08:00
....站規>板規 也可以說 站規就是PTT的憲法
作者: nevil7851 (米尼翹屁星人)   2016-11-15 23:10:00
如果雙方都互相同意呢 也無法幫對方登入嗎?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6-11-15 23:11:00
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說....一說就自找麻煩了....
作者: holishing   2016-11-15 23:12:00
純論可不可以共用帳號:#5IW8rjT6 (ID_Multi)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1-15 23:12:00
用他人帳號犯板規.重點不在後面.重點在"不能說"<-
作者: BigCat   2016-11-15 23:19:00
帳號共用被檢舉 → 共用的帳號會被砍,本尊停權一般來說看板文章是板主管的,站內信才是Violation板管的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6-11-15 23:35:00
那個鞋癖怪人嗎 印象中以前在女版也看過 原來進化成這種樣子了阿......只能說遇上他算你倒楣
作者: bailan (Bailan)   2016-11-15 23:38:00
徵鞋和徵女打他那位?
作者: nickss (一見誤終身)   2016-11-15 23:44:00
好好奇他到底要鞋子做啥
作者: nevil7851 (米尼翹屁星人)   2016-11-15 23:45:00
哎...俗話說 跟*打架 他很爽 自己一身髒
作者: Imgur5566 (貼貼)   2016-11-15 23:53:00
你的case 在該看板也難以成立
作者: qazqazqaz13 (章魚哥)   2016-11-16 00:11:00
看沒幾句就知道在說誰XD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6-11-16 00:17:00
...實在很無言 你就直接不要理他不就好了?? 他檢舉你多重ip又怎樣 到時候板主會要你說明同ip的原因 你就說你們是男女朋友 用同一條網路不就好了?? 結果自己跑來這邊承認共用帳號 犯了天條 帳號等著被刪除吧你反應越多他不是越開心嗎 你看他現在又多檢舉你一條共用帳號 你知道共用帳號是天條嗎? 唯一刪除帳號 知道???
作者: suaveness (靜夏)   2016-11-16 00:20:00
其實只要同一帳號曾有兩人以上登入/使用就算違規,無論是否經帳號持有者同意像共用帳號這種事情,自己知道就好...不用昭告天下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6-11-16 00:22:00
我跟你說 你現在算是把事情鬧大了 帳號有很大機會被刪除 你原本只要去檢舉板檢檢舉他用站內信騷擾你 那火基本上就不會燒到你 結果你在自己身上淋油 把自己燒到面目全非... 帳號基本上難挽回了 你就去檢舉他站內信騷擾你 來個玉石俱焚吧 不檢舉的話 就是你的帳號被刪 。然後他沒事我不是檢討被害者 可是基本上ptt站方也有自己的立場他騷擾你 你就檢舉啊 站方自然會懲處他 結果你跑來承認你違反站規 又被人檢舉 你覺得站方有可能不處理你這條違規??
作者: suaveness (靜夏)   2016-11-16 00:25:00
本站規乃根據教育部《BBS站管理使用公約》制定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6-11-16 00:29:00
帳號被刪又不是什麼鳥事...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6-11-16 00:31:00
會被刪除的是你女友的帳號 你自己的帳號沒事 除非你想要補充你女友也跟你共用你自己的帳號登入次數都3149了 為什麼會不知道共用帳號這條站規= =?對了 提醒你 ptt可以一個人合法持有五個帳號 所以他檢舉你同ip時 他只檢舉你2個帳號 根本不算違規 要超過五個才算違規他一開始檢舉的那條根本不可能會通過 結果你卻被釣魚釣出來承認更嚴重的共用帳號
作者: dandan5566 (丹丹)   2016-11-16 00:46:00
其實你可以不用這麼誠實 同IP本來沒什麼大不了的多的是理由可以解釋 男女朋友共用同個網路也是常有偏偏你竟然自首@@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6-11-16 00:49:00
不用理他,共用帳號非Violation受理範圍檢舉共用帳號基本上也需要板主權限然後轉交小組長以上至ID_Muiti提出http://i.imgur.com/Q7vpkOK.png ID_Multi置底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6-11-16 00:53:00
快! 程序錯誤 趕快把這篇改掉看還有沒有機會! :P擅自刪除推文頂多被水桶或是退文 給你衡量囉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6-11-16 00:57:00
另外,Violation檢舉請由當事人帳號自行提出...PTT並不會紀錄你打字的指紋,你不講不會有人知道是誰沒有什麼重大違規基本上應該是不會有帳號部去砍帳號拉= =
作者: nevil7851 (米尼翹屁星人)   2016-11-16 00:58:00
樓樓上 他已經把這篇轉去備份了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6-11-16 00:59:00
反正木已成舟,真的被砍也不能說什麼,我個人認為是不會有事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6-11-16 01:07:00
我覺得 你現在只要檢舉回去就好 其他你就完全不要再理他 他做任何事你都不要有任何的反應 檢舉就是我剛剛說的 站內信騷擾 依照你的文章述說 我也只想得到這條不過如果他恐嚇你 那你就可以直接去法院提告 用一組帳號換一筆和解金囉~
作者: guohuo   2016-11-16 01:10:00
恐嚇? 歡迎去告 誰先恐嚇我的?#1OA9yzGy (forsale) #1O8VMPUM (forsale)老子很閒 隨時等你來告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6-11-16 01:11:00
別 _____ 他
作者: guohuo   2016-11-16 01:12:00
你再繼續阿 歡迎繼續
作者: pretzel (椒鹽卷餅)   2016-11-16 01:19:00
誇張
作者: nevil7851 (米尼翹屁星人)   2016-11-16 01:22:00
我的推文你說我先恐嚇? 如果法律上告的成我也等你我是真的很有誠意拿我阿嬤的鞋來滿足你的文中需求很舊 很髒 很臭 而且最近剛穿過...我非常有誠意的說你敢不敢是因為我怕你被臭死 我自己都會怕誒好心提醒你知道嗎這樣算恐嚇? 笑死 你膽子會不會太小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6-11-16 03:58:00
檢舉板已結案,未達標準。別再回了,說越多話只會挖越多坑。看你要不要請板主幫忙刪掉這篇 反正轉錄過去的已經沒用了
作者: SuperSheepy (sheep)   2016-11-16 04:07:00
今天你們倆口倒霉而已 一直回他越發作 你就被釣魚了你不會對路上突然對你碎碎念的___反應吧(現在世風應是快步離開不做眼神接觸)你幹嘛網路上不來這一套呢 明明本質是一樣的東西
作者: kobe8112 (小B)   2016-11-16 08:40:00
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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