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在非居住地的縣市有一間頂樓的老公寓(目前無人居住中)
前陣子去打掃的時候,同為頂樓的其它戶說我們頂樓搭的棚子(頂加?)排水管排泄不順
會導致水從樓梯間流下,叫我們要找人來接明管到一樓排水
很久的房子,屋頂歸頂樓,以前會有其他住戶去頂樓養鴿(?)
所以整個搭起來,另個目的也是防漏水(漏水抓不勝抓)
後來政府來信說這樣會影響逃生
被拆成只有棚子,往頂樓的門不可上鎖 (這邊我都可以理解)
但是目前老公寓無人居住,還要花錢搭明管到一樓
雖然從前產權是歸頂樓,但目前頂樓無法對屋頂有使用權或是管理權
這筆費用是不是應該整棟樓的人來均攤??
但是整棟樓的人其實都不太認識,同為頂樓的鄰居就是因為被樓下檢舉頂樓種花造成漏水
這該如何處理?? 還是說把棚子水管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