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離職交接

作者: zl1212 (ZL)   2017-08-23 07:59:34
我在某公司已經三年,照勞基法要30日前預告,但我只在15天前提辭呈,主管也答應讓我
在我要求的時間走人。
他要求我在我到新工作的時候,如有業務需要,用我下班時間或假日幫他教新人、交接給
新人,因為我離職日將到,還沒有人交接,我提的交接對象他又不要,說一定要新人來接
我這工作。
他要我發郵件給人資、主管,內容在說明交接的事,像是他要留個依據,有理由說我沒在
30日前預告造成他的損失,然後是我自己提出這樣的方案補償......
請問大大,這樣是合理的嗎?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7-08-23 08:37:00
當然不合理,至於提前離職就照規定走他就拿你沒轍
作者: giio (giio)   2017-08-23 15:24:00
典型的好人被凹!
作者: despaired (絕望過後 還剩什麼)   2017-08-24 07:14:00
那就跟主管說照規定走完勞基法剩下的15天不就好了?之後沒人來交接也不關你事了,以後也不用下班或假日教了,搞不好找來一個擺爛說學不會要你無限期教的不就更虧
作者: lingpxs (Kelly Lin)   2017-08-24 09:11:00
提出的解決方案也要有期限 可壓在你走後15日內可協助就好
作者: zl1212 (ZL)   2017-08-25 01:27:00
謝謝大家,我知道怎麼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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