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下公車 撿到ㄧ張悠遊卡

作者: FZR (我想要自由!)   2017-09-09 10:46:20
如題,回家時撿到的
ㄧ開始想法是拿去警察局
可是太晚了
隔天上班拿去捷運站
可是人員過卡後
只說這張卡沒記名,
找不到人,就請我離開了
我是認為應該是學生,
公車往返新莊-樹林車站
火車往返樹林-基隆
我覺得很後悔沒幫助還給他/她
好奇大家會如何
1-應該貼紙條在公車站牌
2-警察局立案,是不是才不會被忽略
3-站務人員ㄧ點都不忙也不親切
捷運撿到遺失物不會登記嗎?
4-其他.......
作者: qpowjohn (pose)   2017-09-09 10:49:00
未記名就是撿到送警察局等6個月之後拿回來變自己的未記名就和鈔票一樣,撿到就是可以直接花的,只是要送警察局避免侵占之嫌疑
作者: hxhjerry (送葬銀幣)   2017-09-09 11:17:00
捷運站沒處理很正常,沒記名,而且你不是在捷運站內撿到的,失主又不會去捷運站找,建議你還是送警局吧,這也是為了保護你自己
作者: zs111 (花椰菜怪物)   2017-09-09 11:19:00
送警局 撿到遺失物亂丟違法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9-09 11:33:00
3-那也要是在捷運站撿到的遺失物才歸他們管阿捷運站有在賣悠遊卡不代表悠遊卡=捷運局悠遊卡歸悠遊卡公司你應該是誤會了才會覺得他們應該幫你作點什麼
作者: SuperSheepy (sheep)   2017-09-09 15:12:00
使用者沒記名他自己倒霉啊
作者: rerun (禮讓)   2017-09-09 20:17:00
我的原則 : 路不拾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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