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們一般在使用電器產品時
他的安全距離到底是多少呢?
目前大家講法莫衷一是,到底應該要聽誰的~
1.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供無線通訊使用的頻率(例如RFID等),
以及一般使用市電供電之電器設備都不足以產生達危害人體之磁場強度。
也就是說應該不必考慮安全距離的問題。
2. mobile01版友:遠離所有電器至少20公分以上,都會比較安全。
3. 蕭弘清、潘懷宗教授:使用任何電器最起碼要保持30公分以上距離,
這麼一來就不必要過度擔心。
4. 通說是距離50公分以上,其影響已很小或可忽略不計。
5. 環保團體:看電器的不同,從30公分到3公尺的安全距離都有可能。
還有根據元智大學指出:電磁波和距離三次方成反比,
所以在距離1cm處可以是10cm處的一千倍場強。
RFID裝置在50公分內可以互相干擾,或與金屬產生交互作用
因此需安裝在50公分以外。(這樣感覺電磁場蠻強的)
潘懷宗博士:瑞士提出的標準是0.1毫高斯以下。
以上到底誰的觀點比較正確呢?我個人的看法是NCC說得比較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