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人於2017年12月30日夜間十時許
於國北師側步行往成功新村方向行進時
遭到計程車由和平東路二段311巷往國北師方向左轉進入和平東路快車道時碰撞
當時沒有立即報警,由肇事人詢問內人意見後送往台大醫院
本人於台大醫院見到內人後報警
當時筆錄與位置圖未見異常
故本人專心照顧內人傷勢,直到02/06確認內人無後遺症後
始行協商
協商時對方指內人行走路線均被捷運橋墩擋住
然而無監視器畫面證明內人當時在斑馬線上
請各位大德若是目擊或者存有監視畫面站內信與我聯絡
人雖非重傷
但協商時被指稱為"躲"在橋墩後不在斑馬線上行進這一點
內人無法同意
交通隊告知現場監視器無車禍畫面
然而肇事人以後方公車行車紀錄器說明自身位置
並以此推測內人並未於斑馬線上行進
咄咄逼人,深感寒心
再次懇請各位大德若有行車紀錄器畫面
與本人站內信聯絡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