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處寄公文來說我們家房子的地價稅,
因為稅捐處電腦的轉檔錯誤,
應繳納一般稅率卻誤收自用稅率的稅款,
所以要補繳102-106年的差額共16290元。
一、
因為都用銀行轉帳扣繳,
稅捐處要收多少錢就會被轉帳多少錢,
所以沒有留意102-106年,
稅款是收自用住宅費率還是一般費率?
二、家人知道青山街該繳的是一般稅率的地價稅,
買房子的時候就知道了。
所以一直以為自己繳的是一般稅率的地價稅。
因為不會計算稅款,
所以都留超額的現金在銀行讓稅捐處扣款。
從沒想過他有沒有扣錯。
想請問大家有遇到過這種事嗎?
不管稅捐處的對或錯,
都他們說了算嗎?
會不會N年後又說某個公式錯誤,
然後就又要我們補交?
有沒有申訴管道?
這是公文的圖片
https://imgur.com/a/33W3a9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