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大
是這樣的,家母早年(快20年前)因為做生意失敗的關係欠下了一筆卡債,
詳情我也不清楚,總之後來這筆錢因為家母沒有再工作了就放著了。
近日突然收到了法院通知單說要查扣家母的薪水,地點是高雄的一家印刷店,
奇怪的是家母因為得了癌症早就生活不能自理吃住都是靠小弟的,更別說是去工作了,而
且我們住在台中,該強制執行的姓名及身份證字號確實是家母的無誤。
這邊想請問一下各位版友這是被冒用了勞保來申報公司的人頭嗎?會有什麼危險?
因為老人家覺得沒差反正也沒影響叫我不要多管,只好來版上問有沒有人知道是什麼情形
了,感謝。
註:家母目前有保公會的勞健保
手機排版 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