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退租郵局的郵政信箱,
鑰匙交還櫃台,櫃台退我押金和剩餘租金後就跟我說OK了可以走了,
結果一個多小時後狂扣電話給我,因為騎車都沒聽到,
最後接起來後說他漏給我簽收據了,問我今天可以去補簽嗎?
我說我人在機場等下要出遠門,大約半個月後才會回來.
對方又問那能不能現在回去補簽,我也說無法,太遠了我會來不及,
他就要求我馬上去找機場有沒有傳真機,傳真身分證跟簽名給他,
在我認知中這兩個東西傳給別人好像有風險?就拒絕他了,
並且問他等我回來後再去補簽可以嗎?
他說不行,而且一直想凹我傳真給他.
搞到後來我已經不太想理他了,因為覺得他姿態有點高,
畢竟又不是我的疏失,我都還沒要求他自己過來找我簽,
他反倒還要求我配合一定要今天就處理好?搞得好像是我的疏失一樣.
總之現在我不想管他,即使我回去後,也不想去這一趟,
但想確定一下沒簽到這個東西,會有什麼影響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