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關於無償取得貨物銷售的方式

作者: klyuch (Meeko)   2018-11-30 10:54:49
有一問題請教
現我有一批已由國外客戶付清貨款但未稅的貨物,貨在台灣工廠內未出,客戶要無償放棄,請我(個人)幫他處理,我應該能夠找到買主。
我可以先幫他支付稅金,製造商開立統一發票給他。
但因為是無償取得的貨物,我要如何才能合法的做出貨事宜?
我可以請客戶配合我…
還是我只能夠幫他銷售並賺取佣金而已?
我需要設立一個公司來做買賣嗎?還是用個人帳戶收款也可以?
因為金額不很大,大約30萬而已
謝謝!
作者: Schottky (順風相送)   2018-11-30 15:55:00
就直接賣掉,客戶送給你就是你的了頂多把客戶答應整批貨送給你的信件留存做紀錄還是你這批貨有什麼特殊管制
作者: klyuch (Meeko)   2018-11-30 16:14:00
沒什麼特殊管制,只是這批貨原本要出口,所以我司只收到未稅貨款且一直掛帳未開發票。我想要以個人名義把它賣掉,是不是必須買受發票並付營業稅?這流程我想請教該怎麼做才不會有違法的問題。
作者: Schottky (順風相送)   2018-11-30 16:16:00
如果沒有加工出口區的限制,那就只有稅的問題個人是不用開發票的,如果你非經常性銷售者可以免營業稅但該繳的所得稅還是要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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