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華航罷工事件,父母跟旅行社購買的行程因為出發航班取消而退團,原訂上旅遊日期
(2/14到2/23)。
原本對方說要延後一天(2/15)出發而且是用其他航空公司從直飛變轉機,航班與日期改
變加上回到台灣的日期延後一天與當初回程(2/23)後有重要私人計劃強碰,所以我們不
考慮。
現在對方處理狀況是旅行社初步先扣除三成手續費後退回剩餘金額,後續跟華航有求償才
再從三成費用中扣除退還,根據14條非雙方責任可退團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只是我好奇
的是上面說的已代繳行政規費和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必要費用是哪些呢?
我們旅客這邊要怎麼作才能保障自己權益,我們有跟對方說要手續費明細,看起來食宿和
交通損失都在三成手續費內,連機票都說華航有提供替代航班,所以退票的免手續費不適
合?我整個問號滿頭,能否請相關行業的朋友或是知道如何處理的朋友可否提供寶貴意見
,因為父母兩個人手續費四萬塊被卡在旅行社那邊。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