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小型汽車闖平面道路紅燈罰多少? (直行 非紅燈右轉)
我在台中市政府網頁查詢如下:
(一)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
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
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二)闖紅燈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到案期限及違規車種類別區分
,其裁罰基準如下:1、闖紅燈:(1)機器腳踏車:1,800~4,500元。(2)小型車:
2,700~5,400元。(3)大型車:3,600~5,400元。2、紅燈右轉:(1)機器腳踏車:
600~1,200元。(2)汽車:900~1,800元。(三)上開違規除處以罰鍰外,均另記違規
點數三點。
有1800~5400 跟 2700~5400 兩種,請問差別在哪呢?
https://goo.gl/pfwRvQ (這是我查詢的網頁連結 台中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