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用錯性別字可以告侮辱?

作者: GermanArmy (三兄弟最強的一個)   2019-05-03 15:31:57
請問大家,我跟某網友有論戰,過程稱不上祥和,但也確定沒有什麼可以讓對方提早領年
終的用詞。
只有一個字...
對方是男的,我回答他是打錯字,用了「妳」這個字。
結果他說是故意侮辱。
當然我立刻回他「只是打錯字」。
我知道不太可能告得成,但最近表特板才發生有人差點被吉的事,還是問一下大家好了。
謝謝。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9-05-03 15:49:00
牠要提告是牠的權利
作者: HsiangMing (鄉民)   2019-05-03 16:04:00
他有覺得被侮辱到就可以去提告你頂多要去做筆錄 說打錯字就好 沒有侮辱的意思
作者: alloc (韭菜)   2019-05-03 16:52:00
可以告是可以告 但告不告的成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guardyo (嘎丟)   2019-05-03 16:56:00
帳號部前幾天剛好有人在argue這個
作者: alexleu (Max)   2019-05-03 17:28:00
可以提醒他,你也可以提誣告呀,索賠律師費就好
作者: bowaveradio (Chris)   2019-05-03 17:29:00
叫他快點告
作者: ultratimes   2019-05-03 18:06:00
原PO這個案子如果成立機率是1% 誣告就是0.01%
作者: sa12e3   2019-05-03 18:28:00
樓上那個機率請問怎麼來的呢?
作者: bowaveradio (Chris)   2019-05-03 18:38:00
告失敗並不代表是誣告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9-05-03 18:46:00
沒有偽造變造證據或是明知虛偽之陳述還具結都不會成立誣告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9-05-03 18:47:00
你是不是定義了他的性別 (X
作者: monkeywife (猴子老婆)   2019-05-03 19:51:00
可以告啊,只是檢方不會起訴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9-05-03 20:49:00
誣告的機率是0%筆錄可以拒絕去做吧,等檢官要找碴在原告就被
作者: deerdriver (騎鹿人)   2019-05-03 22:09:00
你要告這篇文每一樓都是可以的 成不成案是另一回事 法官怎麼判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9-05-04 02:49:00
這種等級大概到檢察官就擋下來了...
作者: clever0705 (小卒)   2019-05-04 03:24:00
不一定吧 台灣檢察官少數奇葩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9-05-04 08:37:00
誣告不是這樣用的吧 不要亂教...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19-05-04 09:12:00
這個字蠻詭異的,民國57年才造的字,拖那麼久似乎在等對岸同時公佈,但是對岸當時在文革,所以從40年一直等到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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