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拾獲悠遊卡報案問題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19-07-14 18:28:28
先前曾經有撿過信用卡 USB隨身碟 硬幣
信用卡背後有寫持卡人名字想也知道一定不可能符合半年後歸給拾獲人
USB隨身碟跟硬幣因為沒有人是可以符合半年後取回
不久前剛去警察局報案
表明有撿到ICASH悠遊卡 上面卡沒有任何名字
但對方警察說 這張撿到的話 不管有沒有人
最後就算符合半年後也不會給你
請問這句話說得是否正確?
我只是怕說因為被人家誤以為偷竊而告才去開拾得物收據
確保說我確實有馬上送到警察局而不是自用
作者: medama ( )   2019-07-14 23:09:00
打110問看看啊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9-07-15 02:28:00
錯了八 看一下這篇第十一點https://www.cib.gov.tw/News/ClauseDetail/116?Sort=3而且裡面的第十二點也說到 價值不到500元的遺失物雖然不適用這項規定 但需依照民法807之1處理民法807之1提到 500元以下之遺失物 15日之內沒人認領由拾得人取得所有權所以不管怎麼樣都是拾得人取得所有權建議打110詢問比較保險 並告知今天這個警察說的話讓上級確認看看程序有沒有失當所以你今天這張悠遊卡 如果裡面儲值金額不足400 15日以內你就可以取得所有權 而不是半年後我認為你的隨手檢舉,是汰除台灣不適任警察的動力之一前提是你願意的話
作者: ctrlbreak   2019-07-15 02:52:00
想辦法確認是不是記名的悠遊卡
作者: rerun (禮讓)   2019-07-15 16:26:00
所以古有名言:路不拾遺!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19-07-15 20:43:00
我昨晚已經有檢舉警員態度不佳了...目前處理中而且還說就算要開也照SOP也開 要浪費時間就一起浪費其實那天我有去查餘額是13X多 以為是那種用到負而丟昨天是沒有跟他說餘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