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V99 (相信有好事會發生)
2019-09-08 08:52:26請問版內大大,責任方A 導致鄰方B家中漏水,若B除了恢復原狀的損害賠償之請求外,
尚要求A給付B所請的抓漏師傅,因誤判/經驗不足所誤鑿了B 其他牆面/水管的恢復
原狀的所有修復費用。
請問:
1. A若拒絕支付他方(B找的抓漏師)施工過失所造成B損失之費用,A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與責任?
2. B請的施工工班報價明顯高於市場水電工施作行情,A是否得於協調過程中要求由A自
找的工班來施作,以求恢復原狀為原則?
煩請有經驗的大大進行解惑,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