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套房是3樓公寓~~從來沒上去過頂樓
最近想洗床單,洗完拿去頂樓曬
結果3-4樓的中間隔一道白鐵門無法上去
想請問一般的公寓頂樓是算整層住家的公共空間
還是歸最上層屋主所有呢?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8-10-01 12:09:00
正常來講全棟
作者: BigCat 2019-10-01 12:14:00
看契約,我家是頂樓(我家)和靠我家的陽台另一邊的陽台是蓋公寓的原房東所有我家這邊原本是開放給大家用,結果就是有住戶上去亂丟煙蒂甚至偷我們放在小儲藏間的東西,後來沒辦法就鎖了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9-10-01 12:17:00
正常最樓頂怎樣都是全棟所有,不能上鎖
作者: BigCat 2019-10-01 12:18:00
所以說我們不是你講的正常狀況,這邊契約有分另一邊的陽台是原房東所有,但是頂樓(我家對面)是另一戶然後另一邊陽台是原房東所有,但房東又租給人加蓋小房間,有被檢舉過但沒超過法定高度所以沒有檢舉成功的樣子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9-10-01 12:20:00
作者: BigCat 2019-10-01 12:21:00
對,但是那個平台是我們「買下來」的並不是「買頂樓」,而是「買頂樓和陽台」不過說實話我也對契約有疑問,因為頂樓上鎖有逃生問題所以在疑似小偷的那一戶搬走以後就象徵性貼個公告就算數了總之我會建議原po找屋主或定契約的人問看看,我家這種情況在我們這一帶也不是特例,就是供參這樣
作者:
sdiaa (桂綸鎂)
2019-10-01 12:34:00法律是公用啦 實際多是高樓層私占一大堆加蓋滿一整層也當成歷史共業不拆~
作者: BigCat 2019-10-01 12:36:00
簡單講假設n年前買一戶200萬(先不問樓層價差)HT2的案例可能是200萬買了頂樓,但是頂樓住戶順便佔了陽台但我們這一帶的狀況是有人200萬+1xx萬(舉例)買住房+陽台甚至我家對面住戶(租房)跟陽台(屬原屋主)的契約還是分開的*跟另一邊的陽台所以問契約最準,住戶契約沒有包括陽台的話原po就沒問題了
作者:
sdiaa (桂綸鎂)
2019-10-01 12:41:0087%是前屋主占了公用空間再賣你 作無本生意...
作者: BigCat 2019-10-01 12:41:00
前屋主就是蓋房子的人,這個有確認過
作者:
sdiaa (桂綸鎂)
2019-10-01 12:42:00極少數是頂樓蓋一半 剩下是他家的陽台
作者: BigCat 2019-10-01 12:43:00
兩年前另一邊加蓋被檢舉的時候我有找家人研究過契約問題
作者:
sdiaa (桂綸鎂)
2019-10-01 12:44:00要看權狀啦 買賣契約一堆連頂樓加蓋一起賣~
作者: BigCat 2019-10-01 12:44:00
有啊,權狀也在我自己覺得不合理是在陽台私用的話一上鎖大家都不用逃生了不過老一輩的相信我之術有時候說不通何況蓋房子的屋主和家裡的契約權狀都在,也不好多說了(默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9-10-03 14:53:00關鍵字:分管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