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各位,兩年前辦了郵局的長春十年險,每年繳三萬,繳十年共三十萬
當初不懂就辦了當儲蓄,可是後來才知道那三十萬本金要七十幾歲才能領回,三 四十年
後才能領回.….
現在共繳了兩期,十月底第三期又要到了,我爬完文後決定不在繼續此約
我知道會有虧損,但這是我沒知識該承擔的,現在是要看哪種虧損比較少?
兩個方案,一個是直接解約,預計會虧損一萬上下
另一個是減額繳清,這是比較多人推薦但是我比較不懂的
辦減額繳清後不用在繳保費,但已繳的也不會推回,想請問的是那已繳的是十年期到會
退回,還是一樣得七十幾歲才能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