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薪資所得100萬
我老婆80萬
股息因為沒有很多 所以基本上就先不算
我們有一子 未滿一歲
我老婆報撫養他爸爸與奶奶
我老婆的稅單
綜合所得總額=薪資80萬-薪資扣除額20萬
全部免稅額=老婆本人88000+老婆爸爸88000+老婆奶奶13200=30800
全部扣除額=一般扣除額12000+身障扣除額200000(奶奶)=320000
60萬(綜合所得總額)扣全部免稅額(30800)扣全部扣除額320000
所以等於預繳的5%約4萬會全退
我的問題來了
我的部分
綜合所得總額為薪資100萬-薪資扣除額20萬=80萬
全部免稅額=88000(本人)+88000(老婆)+88000(兒子)=26400
全部扣除額=一般扣除額240000+學前扣除額120000=36000
綜合所得總額-全部免稅-全部扣除
我的問題是
1為什麼我的免稅額可以出現配偶? 我老婆的免稅額自己報稅的時候不是已經扣除了嗎?
2請問我的全部扣除額的240000是我跟我老婆?可是我老婆報稅的時候不是已經用過了嗎
這是我家人拿我們的證件去報稅的
因為怕之後還要被追稅很麻煩
所以想請問版友
贈與回答詳細正確的版友500p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