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kuri (阿悟)
2020-11-17 18:56:06大家好
我之前在一間補習班報名購買課程
上了兩堂後覺得老師的教學不適合我,因此退費
也因為課程已經開始並達到比例
所以只能退部份學費,這個我知道
但補習班因會計作業需求
所以寄了折讓單要我簽
想請教一下大家:
假設當初我繳學費時,發票開30000
我最後實際拿到的退款是15000
而它折讓單上的“退出或折讓金額”是寫30000
但我實際拿到的金額是15000呀?
請問他寫30000,是正確的嗎?
因為對會計事務不了解,所以想請教大家
想確認這部份是否是我誤解了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