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有個蠢問題想問,因為前幾天腦波太弱,在婚紗展被抓去就簽約了
因為紙本上面寫說本合約無鑑賞期,這樣子真的沒違法嗎?
因為查了法規說是有鑑賞期的,而且他收取我超過20%的訂金了
弱弱的想問一下,是否我們這樣子就拿不回來訂金了?
感謝各位強者
https://i.imgur.com/LNABnpV.jpg
是。你查的法規是哪一條可以提出來討論。你自己要踏進婚紗展會場的不算訪問販售喔!簽約時收的訂金,反悔時都要沒收的下次簽約記得想清楚,都成年了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作者:
dustree (冷光有很明顯的區別…)
2021-02-28 00:16:00家具展和婚紗展都好可怕
你講的是第一條的審閱期間吧,這和鑑賞期是不一樣的但你如果確實當場簽約沒有審閱三日可以主張無效沒錯請通知業者合約無效 & 在上班時間聯絡消保官
對方是真的沒提到審閱期就是了,所以我26簽,應該就要在最晚3/1要跟對方提合約無效就是了?
不,你 25 日之前根本沒看過這合約(婚紗展還沒開始)那 26 日簽約就是無效的通知只是說業者若自己知道理虧退款就用不著消保官出面
我是26號去的,當天就是婚紗展了@@26當天就看到這合約也簽了
作者: HT2 (歐吉桑) 2021-02-28 13:30:00
訂金?定金?意思一樣嗎?有請熟悉法律的人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