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現在網路非常發達,不像早期"較為單純"時期的PTT那年代都得用電腦上網,
現在上PTT只要一台手機即可,網路速度也綽綽有餘~
再加上各種社會/各種媒體的亂象導致網路上的鬥嘴越來越多,一時失控鬥嘴、
或鬥嘴到非常堅持的人到處都存在,不只是FB、PTT、還有01、低卡、甚至一些非常見
網路論壇都會存在這些狀況。
這年頭就是民主過了頭、人民的權利很大、但也漸進的加重社會/國家的負擔。
就你遇到的狀況,雖然不知道對方是怎樣的人,但最終兩人因為在網路上吵架,
讓對方行使了身為公民的提告權。
但最終你也獲得了不起訴處分,基本上也還你一個清白,也證明了單純吵架、
或對方認為吵架中讓他哪裡覺得不舒服是違法的事情。
基本上新聞上常見的啥侮辱罪之類的,這芳彥的判定我不是法律系、因此不了解,
但基本上要有非常明確的指控,才可能起訴後、罪名成立後、罰錢。
這種應該算民事訴訟,但說真的,網路上彼此都不認識、且各有自己的立場下,
想要讓對方理解、認同我方的想法基本上比登天還要難啊~
在PTT上,頂多可透過版務、站務方面的申訴讓該帳號水桶、停權,
但版規是版規、站規是站規,每個版的版規都不一樣,且版規與站規又各自分開,
互不干擾/干涉。
想從版規獲得正義伸張(?)會比較容易,站規較難,但這部分就得請你去查查對方
在跟你"互動"過程中有無違反版規、站規了。
為什麼我會打這篇?
因為當年被某版內一堆講鬼話的人全體霸凌玩得一愣一愣的、以及版主、小組長之間的
串聯圍攻之下,那個經驗可是深深的體會至今。
想想,就跟現在網軍的手法差不多XD,隨便找理由不斷的找碴、攻擊,把你搞得一團混亂
,再濫用版主權力先把你水桶、再讓你繳罰單、再去站務發文恐嚇(EX:要吊銷你帳號、
查你是不是違反站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