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紓困的是4/30無勞保
簡單符合資格的條件如下
每戶由1人代表申請,須符合下列各項要件:
1.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
計受困。
2.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情況為依據)。
3.家戶內人口存款(家戶內每人平均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加收入計算「家戶月平均收入
」未逾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
4.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大概就是第三條我不懂
家戶內存款是指只要同戶籍就算嗎?
例如我跟我哥同戶籍
但基本上都各過各的 他收入高
我目前失業
也是合併計算嗎
還是可以就送 反正過就是過 沒過就是沒過
但因為考量到 他有說如果不符合條件要負擔法律責任
就不敢隨便送
紓困網址如下
https://swis.mohw.gov.tw/eip/index_apply.jsp
希望懂得人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