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紓困的是4/30無勞保
簡單符合資格的條件如下
每戶由1人代表申請,須符合下列各項要件:
1.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
計受困。
2.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情況為依據)。
3.家戶內人口存款(家戶內每人平均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加收入計算「家戶月平均收入
」未逾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
4.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大概就是第三條我不懂
家戶內存款是指只要同戶籍就算嗎?
例如我跟我哥同戶籍
但基本上都各過各的 他收入高
我目前失業
也是合併計算嗎
還是可以就送 反正過就是過 沒過就是沒過
但因為考量到 他有說如果不符合條件要負擔法律責任
就不敢隨便送
紓困網址如下
https://swis.mohw.gov.tw/eip/index_apply.jsp
希望懂得人能回答
作者:
drinksome (OneTowThree)
2021-06-10 00:24:00沒錯,是整戶一同計算,衛福部主動比對財稅資料送件後不符合條件 不會有罰則可以下載"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問答集"蠻詳細的
作者:
MELOEX (MELO)
2021-06-10 04:10:00政府不管你們感情好不好 總之你們戶籍在一起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21-06-10 04:15:00同戶口就是了 我弟職軍 上一次我就領不到 他薪水超標
作者:
s2015 (=^_^=)
2021-06-10 04:26:00請問上次不是以看租屋處即可嗎(附租屋影本)?這次是看戶籍嗎?
作者:
drinksome (OneTowThree)
2021-06-10 16:57:00衛福部的紓困是看戶籍
那如果分戶後再申請可以嗎?如果沒規定不行 覺得也許是一個方法
作者:
Desirefly (迪斯艾爾‧飛)
2021-06-11 06:15:00今年分戶,但政府是調閱前年的資料做審核
前年應該是看所得 存款則是看當下 所以好奇戶籍會特別去看分戶日期嗎?如果不會 那應該是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