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如果工作年資有滿5年以上,如果只提前一個禮拜講,這樣會被告之類的嗎?
想問各位,這樣真的不能走嗎?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21-09-04 21:54:00問人資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21-09-04 22:23:00規定就擺在那邊 我總不能教你怎麼違法吧
作者:
HuaLan (~華藍~)
2021-09-04 22:31:00我記得好像法律是規定一個月前,但是如果公司同意讓你直接離職也沒有差。
但違反並無罰則,實務上公司就算告你也很難求償屬於你的薪水不准扣著不發
作者:
jgfu (阿耆)
2021-09-04 22:54:00標題沒分類
雖說不鼓勵勞工這樣做,但有時候就是有突發狀況沒辦法資方也不能硬把人綁在公司不准離職頂多舉證因為閃電離職造成實質損害求償
沒有不能走,大概會有點問題,但看你這樣,大概不會有大問題,就是這樣。
作者: winds28218 (bear) 2021-09-04 23:30:00
抱歉,忘記分類謝謝大家給的意見,我收穫良多
作者:
power7 (泡七)
2021-09-05 00:33:00可以改標題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