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tu3879 (屠龍刀)
2021-10-21 16:43:38時隔兩個月多,收到傳票了
這件事算是很小的事情啦~~
我原本也不想跟他一般見識
把包裹要回來就好了
但是呢,第一時間去找他討回包裹
為什麼不承認呢??
態度還很不好,覺得我好像來亂的
「你就去報警麻~~」
「現在郵局包裹沒有在簽收了啦!」
「好啊!你去申請簽名啊!看看是不是我的筆跡啊!」
我也擔心這個菜市場名字
真的是我誤會他
所以就去找了警察,也看到監視器
這件事就成案了
好險我當下有錄音(好像不可以錄影的樣子?)
後來他去做筆錄也承認他拿了這個包裹
他的理由是
我當下沒有跟他說 內容物是什麼
所以他不知道我說的是這個包裹
?????
歐巴桑的思維我真不懂
警察後來把證物交還給我
我到現在一直不敢用
因為他已經有拆封了
外包裝都是我的資料 而且字體還很大
現在就是看他要不要和解 如果不接受和解條件
就出庭解決囉!
引述《rtu3879 (屠龍刀)》之銘言:
: 前幾天發現包裹一直還沒到
: 上網一查郵局早在上禮拜已經送達啦!
: 打給郵局說一位xxx已經簽收了
: 問了醋逼ㄍㄟㄅㄧㄚˋ
: 才知道是對面完全不認識的人給簽收了
: 去找他討包裹
: 他馬上說不是他簽收的
: 那~~郵差也是送錯包裹
: 我也就只能報警來找找證據了
: 請問有人有遇到相似的情況嗎?
: 可以分享當時的經驗嗎 謝謝~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1-10-21 16:48:00推後續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21-10-21 16:53:00不用去理解歐巴桑在想什麼,給她個教訓就對了
作者:
luther0583 (((((((((((()))))))))))))
2021-10-21 18:07:00這不吉不行
作者:
Allenk (Haozhen)
2021-10-21 18:08:00還拆開也是真的屌
作者: Xa73 (Anonymous) 2021-10-21 21:24:00
樓上吃飯幹嘛,還是要死啊。浪費食物!
作者:
R10K (R壱万)
2021-10-21 21:42:00誇張...不是自己的東西還敢拆,沒人討的話要當自己的嗎
作者: QQ101 2021-10-21 23:34:00
給他一點教訓 這種人太理所當然了吧 = =
作者: Xa73 (Anonymous) 2021-10-22 17:19:00
時間騰得出來就吉一下, 過程得到的知識受用一輩子
老人有案底沒差?除非沒救,不然大肆宣傳說不定很快就搬走了
作者:
snes9xw (小包薯條)
2021-10-24 02:09:00太誇張了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21-10-24 08:13:00這個不是侵占是詐欺,侵占指的是易持有為所有。本案他明知包裹不是他的,對該包裹亦無代簽收的能力,卻仍然簽收使郵差交付包裹即是一種詐術。這種人最怕丟臉跟進去蹲,和解金盡量開高,自己利益最大化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