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中長輩,身體狀況不是很好,
我又要上班真的分身乏術,說要請外勞幫忙照顧嘛,個人薪資不高,魯蛇一個3萬多一點
,請不起...這是一個問題,巴氏評量,分數也不夠。
連外勞都請不起了,更別說本勞了
大陸有老家的親人,有意願來台協助照護,現有法律規定,大陸親屬來台探親,限定三等
親內,但親屬表我真的,霧煞煞
請問一下,我霧沙沙中
1、我爸爸的兄弟的子女的子女,就親屬表來說,其稱謂是孫侄女,算是我爸爸的四等親
,可是對我來說,算幾等親??
2、我爸爸的兄弟的兒子,就親屬表來說算是我爸爸的姪子,算是三等親,那
侄子的老婆也算三等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