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再以下三篇查到的資料
首先我必須停權(已完成),然後應該申請保留嗎?
停權沒有做保留的動作,會有什麼影響嗎?
第一篇文中說未開放領回,但第三篇中說若被異動請提出證明申請,
也就是說我如果本來有寫聯絡信箱才有救,但是我沒有填過聯絡信箱
就靜待官方公告如何取回嗎?
然後這是如果我去ID_Problem選復權看到的申請表格
因為必須由本人提出,所以我一定要先想辦法登入被盜的帳號?
1. 申請人 (需由本人提出):
2. 申請業務:以下「擇一」填寫並附上文章代碼
1) 經 ID_Problem 裁決之停權者,
文章代碼(AID):
2) 經 ID_Multi 裁決之停權者,
文章代碼(AID):
3) 經 ID_GetBack 設定[保留]/[盜帳]者
文章代碼(AID):
3. 停權時間 (週數):
4. 執行日期 (請參考文章推文或標題):
5. 簡易說明:
#1XBNVLHQ (ID_GetBack)
帳號被盜者,可以由本人申請或他人代申請,
以 [盜帳] 文章類別申請將被盜的帳號停權處理。
被盜的帳號尚未開放領回,請靜待站方公告。
若聯絡信箱有被更動,請提供證明帳號為本人使用之附件(姓名,地址,職業學歷)
若姓名有異動須提出異動證明。
#1WXs3p2o (ID_GetBack)
三、確認帳號已經他人盜用者
1. 流程如下:
A. 報案;
B. 以站內信件向帳號站長出示報案紀錄;
C. 帳號站長將經人盜用之帳號停權。
2. 停權後可依本規範第一項,
由不同使用者代為申請保留該停權帳號
。
#1V-yYIEc (ID_Problem)
本板復權使用方式
1. 經 ID_Problem (新增)、ID_Multi 裁決之停權者
2. 經 ID_GetBack 設定保留帳號後卻可自行登入者
需附上資料佐證方可領回。
3. 帳號被盜復權流程:
若可透過 /recover 取回帳號者,
可直接依 [復權] 文章類別發文申請復權,
帳號部確認聯絡信箱未被更改,會直接復權;
若經板主推文註記有欄位未填寫,請直接重新發文。
若聯絡信箱有被更動,請提供證明帳號為本人使用之附件(姓名,地址,職業學歷)
若姓名有異動須提出異動證明,確認後無疑慮方可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