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禮拜收到掛號來自國稅局的未申報核定繳款書,
我心裡想我不是前幾個月前才完成報稅嗎?
結果仔細一看,上面的欠稅日期竟然是去年的,
因為去年有報扶養父母所以當時還不需要繳稅...
(自己覺得有完成網路申報 但結果似乎是沒有)
但這次自動跑出來的稅單是沒有列舉扶養所以有筆金額在
打去相關單位問說為何到現在才通知,
結果回說是給你一年的時間補繳..
聽到有點傻眼,如果沒被通知又怎麼知道要去補繳呢?
還好後來更新報稅的程序還挺簡單,不用親自去辦,
但真的挺好奇,沒完成報稅可以拖一年才通知嗎?
萬一沒被通知到產生罰金要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