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參考大家建議後,覺得之後如果她們又有談到的話,我會直接拒絕房子寫在婆婆名
下,並提議願意用借款的方式向公婆借頭期款,之後每個月還款
她如果要發脾氣就讓她發脾氣,堅持自己想法
謝謝各位提供給我這麼多意見,其實我也是焦慮是不是我太不信任
透過各位的回覆知道了不是我太不信任人,是婆婆的提議本身帶有陷阱
感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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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有嚴重婆媳問題,所以打算提前搬出去
原本打算租屋,但公婆堅持租不如買
所以公婆很積極的在「幫忙」看房,給建議
之前有幾次她們有看到覺得不錯的
有提議會幫忙補齊夫妻不足的頭期款,房貸夫妻自行負擔
房子寫在丈夫與婆婆的名下(因為婆婆說她銀行有認識的,利率可以談比較低
雖然後面都是價錢沒談攏、或是覺得不滿意,所以沒有買
但是擔心之後她們又很會再提一次
想知道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
妻子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嗎?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