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tman (阿團)》之銘言:
: 我所謂的清冠一號,是在中醫診所自費購買的合格藥廠所製造粉狀罐裝的
: 不是來路不明的藥粉
: 想寄到北京給那邊的朋友
: 自己google過的結果,大多都是模稜兩可的答案
: 目前已知順豐與DHL是不能寄藥品去對岸的
: EMS郵局窗口則是說要看對岸海關是否放行,不是很確定
: 想問各位有沒有實際上的經驗可供參考
: 如果不行寄的話,那我就得把藥給抽出來了
: P.S. 順便問問看隨身包的枇杷膏不知道可不可以寄~~
首先郵寄到大陸的物品要填具內容物申報單
其次大陸海關於西元二零零一年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
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
再次大陸藥品管理法規定,個人自用攜帶入境少量藥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又次,倘海關對藥品是否屬個人自用與數量合理否有疑慮,會要求收件人提供諸如
診斷證明書、醫師處方、購藥單據、藥品成分說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