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的傢俱可以請各縣市的環保局來免費清運
剛剛用台北市1999登記清運.一張沙發跟2個電腦椅(有輪子那種)
2分鐘後環保局的人打電話來說,只清運家庭廢棄物, 公司行號的不收
先說這辦事效率很高, 幾霸昏!
但是怎麼那麼厲害,我只有輸入地址,承辦人員就知道我這邊有設行號(工作室)
問了一下,原來是看到我附圖裡的電腦椅... 是很便宜那種就像辦公室在用的
因為看到這椅子,認定我這裡是公司行號..所以連沙發都不收
後來想想不對啊,法律又沒規定登記營業的就不算住家,於是我又打電話去問
既然認為椅子是公司行號使用的,那我電腦椅不丟了, 我只要丟沙發...
承辦人員就回覆: 如果他們過來認定這廢棄物屬公司行號在用的,可以拒收
聽到這我真的滿腦子問號???? 也沒說怎麼認定..
傢俱要怎麼分家用還是公司用? 如果用數量來認定我還可以接受,大不了分次丟
(有GOOGLE到有公司是一次丟100張椅子被環保局打槍..這情況我認為合理)
目前是已約好來清運沙發, 2個電腦椅就自己想辦法處理...這還有點傷腦筋
有沒有鄉民也有類似經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