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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沒關係
保險金沒領就便宜了保險公司
算了
正文:
保險金有限制領取期限嗎
應該是不設限吧
很極端的假設一下
如果升天二十年後才發現保單
總不能耍賴不給吧
請問一下
三十多年前會有壽險是只有保額三十萬的嗎
看不太懂保單
不是都升天金額幾百萬這樣子嗎
似乎是六年繳費期間升天:60萬
繳費期滿升天:30萬
繳費期滿:60萬(祝壽金)
(這筆應該是被保險人有領走)
不管任何原因
總之
保險金都沒去領的話
豈不是讓保險公司飽飽的嗎
就親人最近過世
現在才注意到
保單上面有一樣是:
繳費期滿之後罹患癌症6萬
應該是沒去領過
繳費期間得病的話則是3萬
(還有這樣子的啊)
就三十年前長輩買的保單
總之要保人(付錢的)都改成是我
但受益人都是兩三位家人
被保險人現在過世了
領保險金的話
必須連絡其他受益人
(早已決裂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