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想請問一下關於繼承等法律問題
當時還未成年的我,
民國95年父親過世時繼承一塊土地,
母親則分得全數保險金、房子、其他土地。
據知當初父親並未有留任何遺囑或分配財產。
因爲母親已將自己的資產敗光,
目前沒錢就開始找藉口要錢,
甚至動不動就說要提告棄養、要收回土地等等。
想問一下這樣提告收回繼承的財產是可以的嗎?
謝謝
建議你準備手上所有資料去找免費法律諮詢,區公所就有某些民代也有提供這種服務,可以教你該怎麼應對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23-09-24 08:00:00已經繼承就是你的了,現在只是對方在跟你情緒勒索要錢
作者: QQ101 2023-09-24 08:34:00
說真的 你有這種媽媽很慘 建議直接棄養另外他也要不回土地啊
你的就是你的了 無法收回而且本來也不是你媽的啊 他要收回什麼
作者:
chinnez (稜靘)
2023-09-24 12:05:00這要看你爸遺囑怎麼寫 ,要是有寫到你媽有需要時可以收回之類的字句那她就基本上是告得贏 ,反之亦然 。
作者:
Archier (昨日洨篤)
2023-09-24 21:34:00找律師諮詢會比較快啦
作者:
chamber (年年有餘)
2023-09-25 00:47:00扶養義務:是算每月付的,不會算回去之前的繼承土地,那是你的財產了。你查查關鍵字心裡可以有個譜。
作者:
ghed (ghed)
2023-09-25 10:52:00棄養可能會有問題,除非你小時候她就拋棄你,不然每個月轉一筆錢恐怕難免吧?不過給多少才合理我沒有概念。
作者:
najoy (○巫女å°å§â—‹)
2023-09-26 23:17:00可以去法律板(還生活法律板忘了)看看 也可以問 只要當時你手續是齊全的收回是不用想 但棄養你得花點心思保留相關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