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aly (~PiNk PaNThEr~ )
2023-11-30 11:05:29請問各位
房子已經交屋一年多,原本屋主的個人信件(包含帳單、政府公文通知等)
因為沒有更改地址還是偶爾會寄到這個地址的信箱內
我有時候會取出,有時候就先暫時放在裡面沒有立即處理
可能過了幾天,就會發現不是我名字的信件不翼而飛
信箱是有上鎖的,設置在大樓社區大門外
目前懷疑很大可能性是原本屋主不定時會回來拿手上還保留的鑰匙開信箱
檢查是否有他的信件
因為感覺非常不舒服,也不能確定他是否還會拿走其他我個人的信件
現在正在想辦法是不是可以調攝影機畫面找到他開信箱的證據
且如果他有保留信箱鑰匙,難保還有其他大門鑰匙
因為google沒有找到類似狀況的法律,想請問是否這樣行為是否有犯法
版上先進建議如何處理? 謝謝各位
不知有無犯法,但我會先把鎖全部換掉(門,信箱),信箱如果是社區的不能自行更換,再詢問管委會看看
作者:
sealy (~PiNk PaNThEr~ )
2023-11-30 11:27:00房仲不提供原屋主的聯絡方式 說是個資法....
另外,我認為買屋之後更換鎖是基本,雖然不能把前屋主當賊,但換掉可以安心許多,而且產權是你的,更換是你的權利
一定要先換鎖,另外前屋主的信你可以主動退回郵局,廣告信可以通知廠商查無此人,雖然很麻煩有陣痛期但一勞永逸
不是,你買賣前屋主不用到場簽約?算了,他要委託是他的事,我的觀點是上面推文然後監視器,不管是誰,動你的產權就是賊
違法部分可以詢問Law版或lifelaw版,我猜至少有民事責任就是了
作者:
whitefox (å…«åè¬å®šå˜å®…ç”·)
2023-11-30 12:11:00換信箱鎖啊,才幾十元
作者:
derekk (可可)
2023-11-30 13:05:00你買中古屋敢不換鎖呀..
作者:
sealy (~PiNk PaNThEr~ )
2023-11-30 13:10:00樓上鎖當然換了,是說樓下信箱和社區大門沒換而已 沒想到會有這問狀況啊..買賣合約上只有賣方名字身分證字號資料並沒有電話,房仲不提供也拿他沒辦法 我會先換信箱鎖
換鎖+貼張小紙條 寫非住戶請勿私自開啟信箱 違者調監視器報警處理。
作者:
sealy (~PiNk PaNThEr~ )
2023-11-30 15:11:00感謝各位指教 會參考各位建議
大部分信箱鎖並不難開 你拿差不多尺寸一字起子硬插即可轉開了(曾看過家人做房東需要回收信件 但信箱鑰匙被前房客帶走的)如果有辦法 外加一個扣片直接使用自己的鎖頭可能比較好點
作者:
IKUZO (雞狗乖)
2023-11-30 19:52:00房仲布請房仲轉答吧
作者:
w4 (天啊 只支援到750)
2023-11-30 19:57:00換鎖?貼告示在信箱上?
既然認為他會回來拿信 不然就寫一封給他的信把你的聯絡方式與希望他跟你聯絡的原由寫好放進去啊~
作者:
mafin0325 (mafin0325)
2023-12-01 23:49:00建議先換信箱所先,退回信件,畢竟房子已經是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