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請問手機去年5月在通訊行買一顆"全新"電池
(當時店家自己說電池是全新的/然後不給收據 說怕被客人檢舉 現在我知道為什麼了)
結果不到一年
從今年1月份 電池開始又老化不能用
(出現狀況:掉電很快 一用就馬上關機 充電才20分鐘就完全充飽)
店家說可以我可以再付費買一顆新的 這次費用他可以算我便宜一些...
(感覺自己又要再去被坑)
三個問題想請教 謝謝
1.全新電池不可能這麼離譜才幾個月就掛 我當時應該是被坑了??
(合理懷疑當時店家應該是蝦皮之類的通路 買二手的電池佯裝新的幫我換吧)
2.說電池沒有保固的理由 要求客人再付費再換一顆電池
客人拿到瑕疵品還要再付費? 請問這樣合理嗎??
3.當時老闆不給收據 說是怕被客人檢舉 所以我也無法跟消保官申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