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因為前天發生車禍 過幾天要去警局那邊說明
想先請問各位大大 大概的責任比例
想先有個底 也比較清楚怎麼說
https://i.imgur.com/wKBwrDc.jpeg
首先是田間小路
黑色的方向是我 對方是紅色
https://i.imgur.com/SkETkjP.jpeg
有一棟建築物擋住視線 但對方的路是屬於禁止駛入的道路
https://i.imgur.com/do8NkT7.jpeg
對方的道路進來那邊也有禁止駛入之標誌甚至有立牌文字警告
這樣我到時候是不是一直抓著禁止通行這點
基本上就妥妥了呢
謝謝大大們的觀看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24-03-06 20:01:00抓著樹枝還以為是浮木是必死無疑 今天是行人你也是撞上去 跟他禁止進入根本無關
車輛與車輛的問題與行人有何關?那邊就不該有車子進入啊
panex0845 的意思是沒辦法單靠禁止通行取得 0% 肇事責任但對方違規在先也不會是 0% 肇事責任,還是要看實際狀況對於警詢我只有一個建議,警察太兇時你可以說不要這麼兇你會害怕 (即使你根本就不怕)其他就照實說即可,這只是詢問和說明,不是在辯論
對方的路線兩端都有禁止通行的標誌 只代表對方一定有肇責 不代表你這邊就沒事 你依舊要有注意路上狀況避免發生車禍的責任 但你確實可以抓著對方在禁止通行的路線上行駛這點來讓對方負上應有的肇責比 相對你的肇責才能降一點
作者:
pphhxx (pphhxx)
2024-03-07 02:49:00他的意思是如果今天那台車換成行人衝出來你就不會撞到嗎?
他禁不禁止跟你的筆錄沒什麼關係當然你也能說看到對方突然衝出來煞車不及 肇責可能會少一點經過無號誌路口應該要減速 因為路口行人路權最大
作者: h22161783 (htl;) 2024-03-08 12:49:00
GOLD大大的意思是 今天如果是撞到路人那當然你說得對但今天這事件情況就沒有路人 假設有行人的情況有意義嗎如果撞到的是路人我猜也不會發文來問了然後 我個人是認為 既然那邊是禁止道路 那就從路權來講就好 禁止路線應該是0路權吧 敢騎出事就乖乖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