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保險理賠的兩年請求時效

作者: oookla (( ̄ー ̄) )   2024-06-07 21:26:57
一般保單上面寫的
“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主要想請教請求時效的問題
問題1:假設2022/6/11是得為請求日,
那2年內需請求的期限是2024/6/10?還是到6/11?
(是到哪一天提出請求都還有效?)
問題2:上述2年內提出請求,如果無法辦理線上通報
只能準備書件辦理的話,
假設期限是6/11
那是理賠申請文件要最遲在6/11送達到保險公司才算數?
還是只要在6/11前掛號郵寄到保險公司就可以?(中華郵政寄送)
還請指教
感謝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6-07 22:12:00
不會是以郵戳為憑6/11要送進保險公司才行不是放進郵筒或交給郵局的時間點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24-06-10 08:27:00
幹嘛拖拖拉拉猶豫不決
作者: luckyfu9 (快快現身)   2024-06-14 23:36:00
2022/1/1是得為請求日,2年就是2023/12/31,2024/1/1就是超過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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