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6/9繳了10萬元的訂金簽了紅單
和拿了兩本合約範本回家看
等於合約審閱從今天開始算五天(以上?)
紅單上記載6/17號前需將大訂金額(~60萬)
匯入建商公司銀行帳號
待收到簽約通知再帶10萬元過去簽約
我看了下合約內部履約方式是價金返還的
跟代銷提出為何不是匯到信託帳戶
他回答要等簽約後才有信託帳戶
而前面所支付的款項會轉過去
這個過程不知道會有會有疑慮....
還有一個問題是簽約前就繳了70多萬
那麼在簽約時發現合約內容與範本有疑義而反對簽訂合約
因為可能已經超過合約審閱期限許久
前面所繳的金額可否全額拿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