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請各位比較有社會經驗的前輩,可以給小弟這個小白一些建議
主要是最近我堂哥(三伯的)需要過給我們家3坪的土地(可能會轉到我爸也可能是我名下)
因為對方表示稅金他們不會出,只會配合我們這邊指定的方式
所以還是希望能省則省
土地原本32坪,有分割給5個兄弟(不是共同持有)
三伯已經全給過他兒子了
但土地上面的鐵皮屋的所有權還是我三伯的
土地的現價我不太清楚,但當地仲介是開1坪40到45收購
所以3坪就先當120好了
我google了一下 如果轉給我爸,那叔姪是2等親所以買賣視為贈與
但土地總值有低於244萬
所以等於是可以直接贈與不扣稅嗎?
感覺沒這麼好的事吧 哈哈
而如果是轉給我這個堂弟(4等親)就要用買賣的方式了??
又然後查到一個增值稅和房屋合一稅什麼的
所以整個愈來愈複雜,看不懂了
請問有相關經驗的大哥大姐可以解惑一下
還是直接跟我講這種問題要找什麼人問最專業也行
謝謝各位